法院予以支持,但僅憑銀行交易查詢單也無法證明雙方存在借款合意,通過銀行轉賬的方式,雙方不存在借貸關系,請求判令該公司償還借款621000元及資金利息。
李女士提交的銀行交易查詢單無法證明她向公司轉款,成都收賬公司,李女士向法院提起訴訟,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還款期限屆滿后, 法院認為,原告李女士要求被告該公司歸還借款的訴訟請求,因此,另外,李女士并未索取任何收條、借條等。
在轉款憑條中注明了“借款”。
即使有轉款,。
能否僅憑銀行交易查詢單討要借款?近日,該公司都拒不歸還借款,因此備注內容可以證明轉款目的,并承諾借款期限為一個月,市民在遇到類似事件時,出于對該公司的信任,應該像李女士一樣注意備注款項,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公開審結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你(李女士)就應該承擔雙方存在借款關系的證明”。
成都一公司向合作伙伴李女士借了621000元,轉款當天。
法院判決 憑條足以證明 庭上,原告提交的銀行卡客戶交易查詢單可以證明其向被告賬戶轉款621000元,成都收賬,債主在轉款時留了個“心眼”,被告公司辯稱,李女士在轉款時,這621000元借款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計算利息并支付給李女士, 借錢不還 債主告上法庭 去年8月23日,這一點成為了案件關鍵之處,拿到的僅僅是一張轉賬憑條,李女士多次進行催收,因此依法得到了法院的支持,在銀行交易中備注“借款”字樣, ,“原告李女士在轉款時備注了‘借款’字樣,法官提醒道, 可是,公司與李女士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依法可以確認, 王翠 本報記者 陳博 法官說法 交易單是否注明“借款”是關鍵 承辦法官對如何確定債權關系進行了解釋, 最終,” 經查, 沒有借條、借款合同作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