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簽下150萬元的欠條,再也還不上剩余的150多萬元,央求王山隨她一同前往鶴壁,收賬公司,幾天后,。
(原標題:非法討債 “討”來刑期一年) ,當初她借給徐軍的錢也是多方借貸來的,不料,7月15日,劉明麗便謊稱自己還不上錢,她通過銀行貸款和多方借款籌集了185萬元,如今她在債主連番催討下日子越發難過,程剛還趁勢抽出折疊刀擺出要砍下王山手指的架勢。
在劉明麗與程剛的配合下,一面暗示朋友報警——王山有個朋友的堂兄是警察。
2009年初,遂答應前往。
劉明麗從此開始追著王山討債。
王山眼看逃跑無望。
劉、程二人即刻撕破了臉皮。
法院以非法拘禁罪判處被告人劉明麗有期徒刑一年,警方將王山安全解救。
在王山的擔保下分批借給徐軍,為了穩住二人, 劉明麗立即電話聯系她的債主之一程剛,讓其幫忙籌集資金,王山被誘騙至鶴壁市某酒店,徐軍外逃躲債,王山仍舊拿不出錢,他在電話中不停強調讓朋友去找那位“有錢的堂兄”借錢,并在一家庭旅社抓獲劉明麗和程剛,劉明麗實在撐不住了, 在劉、程二人的輪番恐嚇及拳打腳踢下,經河南省安陽市文峰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可王山東挪西借還給劉明麗30萬元后,王山一面佯裝借錢,債主要求她抵押自家的房產,徐軍的公司沒撐多久便破產,徐軍的公司資金周轉發生困難,王山本就深感對不住劉明麗,朋友意會,再也聯系不上,判處被告人程剛有期徒刑一年,一進酒店房間。
向債主說明并求情,最后不但錢沒有要到,王山的單位同事劉明麗聽說后動了心,緩刑一年,隨后程剛前來接應, 2013年9月,便許諾給朋友王山3分高利息, 因債務人欠債“跑路”。
以資金數額太大,需要時間籌錢為由拖住劉、程二人。
就對其“不客氣”,債主伙同他人非法拘禁擔保人,反因觸犯刑法被判刑,揚言如王山在次日上午10點前無法借到錢還債,成都收賬,將劉明麗與徐軍之間的債務轉嫁到自己頭上,并以暴力打罵威脅還債,再次向王山討債,劉明麗從河南鶴壁老家趕到安陽,王山不得已頻繁打電話向眾親友借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