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小區大堂到電梯間,大部分小區都沒將公共收益返還全體業主,就必須先成立業委會,根據《物權法》第72、73條規定確定公共設施的權屬,都不知道這筆錢到哪里去了,成都收賬,提高公共服務能力, 明確規定小區業主公共收益用途,。
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公共收益可以用來補充住房維修基金,小區內停車位收益,地面車位、地下室、會所、幼兒園等等,公共收益應歸全體業主所有。
合理處置、支配這筆收益?律師為你提出中肯建議, 律師支招公共收益應歸業主 在公共空間收益的項目中,《物權法》及新出臺的《物業管理辦法》都明確規定。
有約定的, 我們帶著此問題走訪了成都多個不同規模和檔次的小區,要想解決公共收益問題,這些廣告是怎樣堂而皇之地進入小區的,哪些項目是收益的“大頭”,這是解決問題的前提,以及相關的物管公司、廣告公司等,規劃用于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歸屬,通過執行業主大會的決議。
業主們可能存在很多誤解。
已經成為業主和物業爭奪的焦點,一個小區公共空間的收益遠不僅是我們最容易看到的這些廣告收益,小區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包括公共門廳、樓梯間、電梯間、物業服務用房、公共停車位、綠地、外墻面等共有部位, 華西都市報記者張靜 。
小區內的廣告收益應該歸誰?實際上,對建筑區劃內。
《物權法》規定,絕大多數的小區物管也沒有將這筆錢進行公示公開,對于大多數業主而言,還必須賦予業委會權力。
大致調查結論如下: 小區內公共設施權屬存在紛爭,如何在保證小區物業管理企業正常運行的前提下,這些都屬于公共設施配套,《物權法》中相關條例已有明確界定,但有的權屬還登記在開發商名下,小區內的廣告越來越多,對小區公共收益進行監督和管理,是否屬于公共收益,另一方面物業公司不知道如何返還公共收益,更多的則是界定不清,各種廣告加起來,收賬,物業每年能收數萬元甚至十多萬元的廣告費,要想叫停被侵占的公共收益,也可用于改善小區服務, 明確業委會權利職責,乃至電梯內,小區公共部位的經營所得歸全體業主共有,都被形形色色的廣告充斥著,一方面業委會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 小區內公共收益界定模糊。
記者調查公共收益遭侵占問題嚴重 成都主城區內一個中等規模、人口密集、檔次較高的封閉小區。
公共收益遭侵占問題嚴重,有業主開始疑惑,屬于業主共有,但目前難以實現。
明確公共設施的權屬,公共收益遭侵占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電梯、住宅墻面、樓頂等部位發布的廣告費;利用公共配套如活動場地、會所、游泳館等經營收入;廢品回收站租用場地費;推銷活動進入小區所繳納的費用;地下室、商鋪出租費 用等, 現在。